华侨大学2024年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体育学院- 考研(华侨大学2024年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4年 10月 2日 赛事 级别
“互联网+”获奖等级
加分 标准
“挑战杯”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创青春”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国赛
金奖
加8分
特等奖(一等奖)
加8分
金奖
加8分
银奖
加6分
二等奖
加6分
银奖
加6分
铜奖
加4分
三等奖
加4分
铜奖
加4分
省赛
金奖
加3分
特等奖
加3分
金奖
加3分
一等奖
加2分
银奖
加2分
二等奖
加1分
银奖
加2分
注:
①获得“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系列赛事省赛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者才具有加分资格(排名均为前三位或参赛队员中前40%)。
②参赛获奖人数≤7人的项目,获奖学生排名前三位才具有加分资格,排名第一按100%加分、排名第二按95%加分、排名第三按90%加分;参赛获奖人数>7人的项目,获奖学生排名前40%(四舍五入)才具有加分资格,排名第一按100%加分、排名第二按95%加分、排名第三按90%加分,以此类推。
③该获奖成果与科研成果类项目内容大体一致者,原则上只取一项。
④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辅导员负责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6.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项综合荣誉(z6),按照以下加分标准,上限3分。
加分项目
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荣誉 称号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青年奖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获评其他由国家部委机关及以上官方单位颁发的综合荣誉,按照相应级别进行加分
加3分
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省优秀共青团员、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五四青年奖章、省“三下乡”先进个人、福建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评其他由省级国家部委机关及以上官方单位颁发的综合荣誉,按照相应级别进行加分
加2分
获市级荣誉称号:市优秀共青团员、市优秀共青团干、市五四青年奖章、市优秀青年;获评其他由市级国家部委机关及以上官方单位颁发的综合荣誉,按照相应级别进行加分
加1分
获校级荣誉称号
校优秀学生标兵
加0.8分
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加0.6分
获院级荣誉称号
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加0.4分
注:
①奖学金所获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②优秀个人及优秀集体均只按最高等级加一次分。
③优秀干部类荣誉与优秀非干部类不属于同一方面,可按各自最高分数累计。
④“五四青年奖章”集体获奖人数≤3人,获奖学生均按相应等级标准加分;参赛获奖人数≥3人则为集体项目,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位)按照相应等级标准加分,其余获奖学生加分按照相应等级标准的70%计分。
⑤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辅导员负责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7.学生在校期间为学校、学院取得重大荣誉,在以上各类加分情况中没有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具体加分由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认定。
五、工作程序
1.推免生工作按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进行。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发布年度推免工作安排,学院将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推免生工作。
2.推进信息公开,保证公开、透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生资格审查、综
合排名结果及拟推荐名单(含候补)等重要事项必须向学生公示、在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
3.学院的推免生名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后报送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资格。学校将审定通过的名单进行全校范围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学校推荐名单,报福建省考试院审核并组织被推荐学生履行相关手续。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学生即具备推免生资格。